环保局天水市对城市管理及环境监管实行网格化管理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规范完善城市管理和环境监管方式,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近期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城市管理及环境监管网格化的通知》,推动城市管理及环境监管由行政管理向社会共治、群众自治转变。
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乡镇(街道)为基础,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合理划分网格区域,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共同牵头负责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通过构建 “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单元网格”五级管理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张网”城市治理和环境监管格局。
在管理内容上,除了将城市管理的突出问题和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网格化管理内容外,还将城乡环境卫生、城市“八乱”、大气污染防治、河道治理、污水直排、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建筑施工扬尘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燃煤散烧、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秸秆、燃放烟花爆竹、挖土采砂等影响生态环境问题纳入了城市网格化管理内容。
为了靠实工作责任,我市专门聘请了一批环保专职网格监督员,作为社会第三方力量,对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制止,对无法制止的移送网格长进行处理,确保网格化管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