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平镇三江村宅基地路面及下水道工程(二次)招标文件的修改(01号文件)
各有关单位:
招标人现对乐平镇三江村宅基地路面及下水道工程(二次)项目已审批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招标文件第21页10.11条“工程费用的说明”原文:
本工程的最高限价¥442425.50元由工程建安费(445795.71元)的95%和前期费用(18919.58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组成。 本项目前期费用(18919.58元)由中标人先行代招标人支付。待工程竣工结算时由招标人支付返还给中标人。其中,前期费用(预算审核费1771.86元和施工招标代理费3566.37元,共计得5278.23元)由中标人综合考虑并在招标活动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现修改为:
本工程的最高限价¥442425.50元由工程建安费(445795.71元)的95%和前期费用(18919.58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组成。 本项目前期费用(18919.58元)由中标人先行代招标人支付。待工程竣工结算时由招标人支付返还给中标人。其中,前期费用(预算审核费1711.86元和施工招标代理费3566.37元,共计得5278.23元)由中标人综合考虑并在招标活动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2.招标文件第78页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四、其他说明:”原文:
二、前期费用 预算审核费 1771.86 设计费 13***1.35 施工招标代理费 3566.37 合计 189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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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二、前期费用 预算审核费 1711.86 设计费 13***1.35 施工招标代理费 3566.37 合计 189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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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若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修改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江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