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劳动保障局改革职务消费健全长效整改机制
本网讯 “非三人以上同时下乡、出差者,单位不得派车。”这是县劳动保障局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中做出的一条硬性规定。
今年七月,针对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中收到的相关意见,局党委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把改革职务消费作为一条具体措施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县劳动保障局本次主要对公务交通、接待、通讯、差旅、学习考察等五项职务消费进行了改革,打破了三大“定律”,呈现了三大“亮点”,得到了干部职工的普遍拥护。一是打破了依职核标的“定律”,满足了工作需要。在核定领导干部岗位消费标准时,打破了完全取决于职务高低的传统做法,根据岗位特点、工作量大小等因素综合考虑,领导之间的消费各不相同,股室之间的消费标准也各不一样,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工作需要。二是打破了事必带车的“定律”,转变了工作作风。坚持鼓励干部职工 乘用公交车的指导思想,运用单位派车与乘坐公交车的成本差异比较方法,对干部职工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公务活动分层次按月核定了公交补助,下乡、出差则按趟核定了公交车补助。私自出车的,按1元/公里承担出车成本,并予经济处罚,造成其他一切后果概由司机本人承担,彻底解决了以往干部职工向单位争要车坐、租车坐的问题。三是打破了职务消费无额度的“定律”,达到了节约目的。按照前三年“五项费用”平均下降一定比率后核定消费总额,逐项分解到岗、责任到人。规定凡遇改革对象消费指标用完时,改革办公室应及时通报情况并冻结岗位消费帐户。改革后,将比改革前年节约近6万元,下降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