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选拔深圳卫生系统援疆医疗队人员的预通知
深卫人医管〔2012〕24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委直属各单位:
为继续做好我市卫生系统对口援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精神,经与喀什市卫生局初步沟通,现将我市卫生系统第五批援疆医疗队人员的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我市政府举办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二、选拔岗位专业要求
(一)医务管理人员(有医院上等达标创建工作经验优先)。
(二)妇产科专业(女性)。
(三)B超专业(女性)。
(四)泌尿外科(腔镜)。
(五)病理专业。
(六)普外专业(腔镜)。
(七)传染病防治专业。
(八)妇女保健专业。
三、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
2.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能扎实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3.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二)专业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原则上年龄为45岁以下。
四、选拔方式和程序
(一)本次选拔采取定向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各有关单位可根据以上条件要求,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个人符合条件者且有意愿者可向单位报名,也可直接向我委报名。
(二)定向推荐人员和自愿报名人员须按照***格式填写报名表,于2013年1月16日前报送我委医管处705房(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定向推荐人员和自愿报名人员经审核合格后,列入我市卫生系统援疆医疗队候选人员名单。我委将根据工作需要,分期分批安排派出。
(四)2013年市卫生系统第五批援疆医疗队人员将在候选人员名单中产生,具体专业人选及出发时间等市委组织部文件通知。
五、主要任务
市卫生系统援疆医疗队人员主要在喀什市人民医院、喀什市疾控中心和喀什市妇幼保健站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 承担受援单位日常医疗诊疗工作,积极开展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通过推广适宜技术、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等各种临床带教形式培训医院医务人员,为受援单位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懂技术、会看病的医疗队伍。
(二)承担受援单位日常公共卫生业务活动,通过讲学、培训、联合调研等方式,为受援单位培养懂技术、善管理的公共卫生监督监测和管理队伍,不断完善受援单位的业务规范,提高受援单位公共卫生监督监测和管理水平。
(三)不定期到街道、乡镇、村寨开展巡回义诊,为农村各族群众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广泛开展农村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工作,宣传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知识。
(四)协助受援单位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帮助受援单位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
(五)加强与我委的沟通联系,完成我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人员待遇
按深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援疆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组通〔2011〕156号)要求执行。
七、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尽快将此通知转发至所辖区属、街道医疗卫生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组织、支持选调工作,发动、鼓励、推荐本单位优秀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参与。
特此通知。
(联系人:奚克波,25503215;张乃兴25531455。邮箱:szxkb@139.com)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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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系统援疆医疗队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