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违反规定黄标车在政策适应期内暂不罚不扣
从今年6月6日开始,珠海市已对高污染车即“黄标车”实施了第二阶段的限行措施,限行范围已扩大至金湾区的部分道路。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截至今年年底前,对在金湾区限行道路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交警部门仅给予教育警告,暂不罚款不扣分。
据了解,在“黄标车”第二阶段限行措施中,金湾区的限行范围包括,珠海大道的珠海大桥至湖心路口段、机场东路的东咀红绿灯至机场高速入口路口段。这两个路段已施行了对“黄标车”以及未持有环保和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全天24小时的禁行规定。
另据了解,根据规定,交警部门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可处以300元罚款,并扣3分的处罚。但为了给在金湾区限行道路上违反规定的“黄标车”充足的政策适应期,根据我市对“黄标车”第二阶段的限行措施,到今年12月31日前,交警部门通过采取电子抓拍和路检专项行动等执法方式,对在金湾区限行道路上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仅给予教育警告,暂时不罚款不扣分。接下来,我市将根据城市空气质量状况,逐步扩大“黄标车”的限行范围。
交警部门提醒金湾区“黄标车”车主,根据我市《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对在2016年12月31日前报废“黄标车”的车主,根据车辆类型的不同,可给予6000-18000元的适当奖励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