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泰州市高港区区级面向基层创建示范项目目录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根据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近期我区开展了面向基层创建示范活动清理规范,对区级面向镇(街道)、村(社区)的创建示范活动进行集中清理。清理规范意见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目前,我区区级面向基层的创建示范项目共8项,此次清理规范决定保留2项,其中文明创建类项目1项,社会治理类项目1项,整合归并2项,不再保留4项。清理规范后,面向基层的创建示范活动必须在保留项目目录内开展,未经批准不得新设立创建示范项目。现将区级面向基层创建示范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布。
一、保留项目(共2项)
(一)文明创建类。保留“高港区文明村镇创建”项目。
(二)社会治理类。保留“高港区平安建设(法治、信访)创建”项目。
二、整合归并项目(共2项)
(一)文明创建类。将“高港区文明家庭推选”面向村(社区)的创建项目,纳入“高港区文明村镇创建”项目,原项目不再保留。
(二)社会治理类。将“高港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面向村(社区)的创建项目,纳入“高港区平安建设(法治、信访)创建”项目,原项目不再保留。
三、不再保留项目(共4项)
(一)产业发展类。不再保留“模范职工之家”“百佳示范工会”“劳动保护片区服务站”等3个项目。
(二)社会治理类。不再保留“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单位项目。
泰州市高港区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