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奖式有奖销售金额不得过五千
禅城区工商局查获一宗不正当有奖销售案件 |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日前,禅城区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迅速查获了一宗不正当有奖销售案件。 近期,不少商家利用抽奖等优惠促销手段来吸引消费者,带旺人气及促进销售额增长。5月7日上午,禅城工商局在接到群众举报,赶往被举报的某陶瓷城,现场正在举办名为“清凉一夏——2007某陶瓷城欢乐购物节”的促销抽奖活动。该陶瓷城的前台放有两个抽奖箱,还将一系列奖品摆放在现场,其中特等奖的奖品是价值14320元一套的英皇淋浴房以及价值2100元的空调,现场还有大量的抽奖券和活动宣传册。 据现场的初步调查,原来是该陶瓷城组织大部分的进驻经销商联合举办有奖销售促销活动,并设立了双重抽奖规则,即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经销商柜台购物满一定金额取得即开型奖券,现场兑奖后,还可以参加5月7日下午的统一大抽奖,特等奖即为上述英皇淋浴房。当事人设立奖项超过5000元的促销活动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在取得初步证据后,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了违法行为。 据悉,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来源:佛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