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路街道四化工作法扎实推进大病救助工作开展
一是救助实施制度化。成立解放路街道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解放路街道低保及低保边缘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实施细则》,明确救助对象、救助病种及范围、救助方式、救助标准,全面实现大病救助工作制度化。建立低保及低保边缘居民重大疾病救助资金专户,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设置50万元周转资金,用于困难群众在就诊时进行应急垫付,杜绝辖区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二是档案管理规范化。建立每周调度、每月摸底的工作机制,强化措施,不断加强信息管理。通过本人申请、电话直访、入户走访等形式,进行详实摸底,调查了解困难家庭的生活情况和经济情况。利用解放路居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困难群众救助评估系统对辖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需要救助人群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收集大病家庭材料,建立详细档案库,实行一户一档,并将大病家庭当年的门诊、住院花费单据及大量相关材料进行详细的交换审核,确保大病救助规范化。
三是审核程序透明化。成立大病救助周转资金审核小组,建立公正的评价审核标准,严格对申请大病救助金的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制定了大病救助垫付周转金借款协议、诚信声明、发放存根登记表等手续资料,严格规范救助申请、审批认定程序。不断完善和改进困难指数评价体系、医疗救助体系、多部门联动的核查检测体系,真正对辖区困难群众救助做到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
四是政策宣传普及化。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社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发放明白纸等途径宣传大病救助新政策和居民医保政策;通过入户走访、电话答疑等,深入解答居民对于相关政策的疑问,普及政策宣传,保障更多的大病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避免出现救助人员未参保,或了解政策不及时延误救助等现象。(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