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秋莲口腔诊所设置的公示
张秋莲向我局申请设置张秋莲口腔诊所,现将有关设置信息公示如下:
一、设置人:张秋莲。
二、医疗机构名称:张秋莲口腔诊所。
三、类别:口腔诊所。
四、选址:坂田街道象角塘社区新村商业街70-71号商业街71号。
五、床位:0张牙椅:2张。
六、拟设诊疗科目:口腔科。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12月8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和单位如有意见,请实名向我局反映。
受理部门: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受理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66号。
联系电话:075****51120。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