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山区20172019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情况绩效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年9月11日至11月5日,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南山区2017-2019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绩效审计,并于2020年12月向我单位送达审计报告。整改期间,区残联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检查,按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做到账对号销,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整改期间,区残联每半月专题研讨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并于2021年3月上旬再次就整改情况进行了内部检查,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于审计局反馈的部分资助项目受理及审批不及时问题
区残联一是召开理事长办公会,对审计意见进行传达,要求各业务部门严格按照事项受理时限审批项目,避免审批逾期问题。二是建立公共服务审批事项微信工作群,强化与各街道残联审批事项的工作沟通,规范审批流程,对于材料不全的申请项目及时告知、并督促申请人尽快补正材料,避免审批超期。三是通过支出时序推动审批效率,定期通报业务部门资金时序进度,督促各业务部门及时办理项目资助支出的后续核算手续。
二、对于审计局反馈的街道职康中心康复服务配套薄弱问题
整改期间,区残联对各街道职康中心进行走访,全面摸排职康中心具体情况。目前,我区8个街道职康中心均配备康复训练器材。沙河街道职康中心部分器材老旧,街道拟旧改搬迁后结合新场地情况进行更新。西丽街道配备有脚踏机、颈腰椎治疗牵引床等器材以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区残联也要求各街道做好康复训练器材的统计、维护及更新。二是部分街道职康中心缺乏专业的康复工作人员。各街道从现有残疾人工作者中疏理出持有各类康复相关(含残联系统培训核发的)证书的人员19名,以专兼职的形式在职康中心开展康复服务。同时,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每月按量化指标下沉到各街道职康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康复,以弥补不足。区残联也将持续向市残联反映专业康复人员薪酬体系建设方面的问题,以期更好解决。
三、对于审计反馈的职康中心会员出勤补贴发放管理不到位问题
就贵局反馈的问题,征求意见期间,区残联协调各街道职康中心积极采取整改措施,追回4.38万元,并上缴指定财政账户。整改期间,区残联一是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会员考勤管理的通知》,对会员日常考勤、统计、上报、公示及补贴发放等环节进行了规范。通知明确要求各职康中心对会员考勤实事求是,不得少报、多报,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对于原始考勤表存放保管作出要求,原件定期上交区残联核查、存档。二是强化对街道职康的日常巡查监管,制定专人定期下沉各街道职康中心巡查,监督会员考勤,指导职康日常工作。
四、对于审计反馈的康复管理存在疏漏问题
审计征求意见期间,区残联已追回有关款项13.92万元,并上缴指定财政账户。整改期间,区残联加强少儿康复救助监管,一是已开展少儿康复救助服务专项督导检查,组织第三方对承接我会转介服务的全市96家机构开展康复档案、训练记录、签到表单、资金使用台账等现场服务核查,对服务对象开展访谈、问卷调查,全面掌握残疾少儿的康复情况、档案记录、资金使用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服务机构提出整改意见。二是制定《深圳市南山区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规范化管理细则(试行)》,建立常态化现场督查、约谈负责人机制,不定期、不预通知加强对机构服务监管。已督查主要承接机构15家,约谈机构负责人8次。三是撰写《建议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残疾少儿康复救助监管机制》信息上报,争取市残联加快推进救助信息平台的开发,引进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受助者康复过程的有效监控,并建立有效的评价和惩处机制,进一步防范监护人、康复机构违规行为。四是已向福田、罗湖、宝安、龙岗等兄弟区学习经验,调整救助工作方式,完成了实施方案的修订,并召开了康复机构、街道和社区专干、专职委员等培训会议,通报问题及对相关调整进行解读,2021年1月1日起将结算方式由区残联与机构结算调整为由残疾少儿监护人垫付康复服务费用,在康复服务结束后,以季度为单位凭有效票据及有关康复服务资料到区残联据实申请补助,强化对训练记录等康复服务资料的审核,降低财政资金支出风险。强化康复档案管理:一是已向服务机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少儿康复服务档案管理的通知》,对康复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建立不及时等问题做进一步规范指引,要求各机构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档案登记,落实服务质量。目前已向涉及康复训练考勤记录重叠的康复机构追回重复考勤款项10.43万元,向深圳市福田区星愿树特殊儿童康复中心构追回3.49万元康复服务费用,并上缴指定财政账户。二是严格核查2019年和2020年康复资金使用记录,加强规范化审查,据实为服务对象结算补贴尾款。
五、对于审计反馈的各街道残疾人事务人均投入不均衡问题
对于审计提出的问题,区残联一是开展街道残保金专项审计。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0年街道残保金专项审计,检查街道残联残保金使用情况,在审计中及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二是制定细则规范残疾人事务支出。结合残保金使用实际情况,拟制定《南山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下发至各街道残联,明确残保金使用范围、标准及具体操作规程。细则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市残联回复,认为“《深圳经济特区实施
六、对于审计反馈的对个别资助事项动态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
区残联一是对审计反馈的把关不严格问题进行全面核查。经查,2017年至2019年,涉及有关事项共计142人次(66人),涉及金额合计9.13万元。二是开展资金清退整改工作,整改期间,经区残联及街道残联努力沟通协调,已有27名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属退回款项,退回款项总金额为:3.18万元。有39名残疾人款项未退回,未退回款项总金额为:5.95万元。对于尚未退回的资金,区残联拟协调街道残联继续与残疾人或家属沟通协调,督促其尽快将相关款项退回。三是采纳贵局意见,加强与民政部门的联系互通,每月与区民政局互换、比对当月在深死亡的残疾人相关数据,及时督促残疾人家属办理残疾证注销手续;强化街道残联与辖区派出所及街道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每月比对残疾人户籍信息,掌握残疾人户籍迁出情况,及时提醒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属办理残疾证迁出手续,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四是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在发放节日慰问金前夕,联合街道残联再次核实残疾人户籍信息,最大限度避免发生因户籍迁出或去世多发节日慰问金情况。五是就有关情况形成报告,建议市残联出台政策,明确深圳市户籍残疾人市内迁移的当年内,可享受其户籍迁出地所在的区级残联福利待遇,从次年起,由迁入地所在的区级残联负责其福利待遇发放,减少因补贴发放引起的纠纷。
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