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管理局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调整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审核准入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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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1日发表
各区(县)、沣东新城住房保障部门:
按照《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4年7月2日)精神,我市将于近期调整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审核准入标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审核准入标准调整如下:
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110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1210元,单身人员人均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1320元。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核程序不变。
二、各级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做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的宣传工作,确保申请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三、本标准字2014年8月1日起执行。
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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