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关于东湖水厂扩建法定图则调整的公示
因东湖水厂建设需要,建设单位申请用地调整,该事项涉及[碧波花园地区]法定图则01-01、01-02地块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碧波花园地区]法定图则01-01、01-02地块位于罗湖区爱国路东侧。01-01地块面积为3615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旅馆业用地(C4),容积率“--”,配套设施为社会停车场(库),备注:“现状保留”;01-02地块面积为5097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容积率“--”,配套设施为给水厂,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对[碧波花园地区]法定图则01-01、01-0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01-01地块面积为3058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配套设施为社会停车场(库),备注:“现状保留”; 01-02地块面积为5653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容积率“--”,配套设施为给水厂,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3、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 罗湖区东湖路92号(东湖社区综合服务楼)
4、项目现场
地址:爱国路东侧东湖水厂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2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罗湖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2 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
联系人:傅工
联系电话:83130776
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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