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全面推开街道(园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2015年1月1日起,芝罘区13个街道(园区)全面推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按照全市财税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5年芝罘区被列入全市唯一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省直管县除外)。其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作为财政资金运行的脉络,是财税体制改革的基础性保障制度。为确保试点任务顺利推进,芝罘区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关于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4〕1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园区)财政管理体制等实际情况,将街道(园区)视同区级一般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将街道(园区)预算编制细化至项级科目,把街道(园区)的财政业务全部纳入全区财政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系统,撤消街道(园区)原有的总预算账户,统一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建立“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相结合的国库集中支付模式。
为了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区财政局深入街道(园区)进行调研,组织业务座谈、政策宣讲,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下步将在街道(园区)国库改革推开的基础上全面启动街道(园区)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公务支出管理,为街道(园区)财政预、决算的全面公开,打造透明财政奠定坚实的基础。(韩英越)
责任编辑:王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