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和2012年继续医学教育周期验证工作的通知
深卫人人事【2011】33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
一、验证对象
(一)年度审核: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在职人员。
(二)周期验证:符合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拟申报2012年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年度审核和周期验证的起始时间
(一)年度审核: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二)周期验证:以职称晋升周期为学分验证周期,即从2007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验证周期为5年。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足5年的按实际取得资格时间计算验证周期。
三、年度审核及周期验证依据
(一)2007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按照《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细则》(深卫科发〔2003〕10号)要求执行。
(二)2008年~2011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按照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深继医教〔2008〕3号)要求执行。
四、学分要求
(一)凡属镇级(街道)医疗卫生单位,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卫生监督所、健康教育研究所,社会医疗机构( 包括门诊部、诊所、工矿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等)人员:要求每人每年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少于25分(I、Ⅱ类学分均可)。
(二)凡属区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要求每人每年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少于25分,其中验证周期内Ⅰ类、Ⅱ类学分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达标要求按规定执行。
(三)凡属社区卫生技术人员:要求每人每年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少于20学分(Ⅰ、Ⅱ类学分均可)。
(四)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按《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天,累计72学时(也可以折合为学分计算)。
(五)所有人员均需有参加医德医风教育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的学分证明:
1.2007年深圳市在职卫生专业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全员培训(或医疗机构药械商业贿赂防范);
2.2008年医患关系与医德医风建设培训(或棘手医患问题人文知识培训);
3.2009年甲型H1N1流感及其它重点传染病防治全员培训。
4.2010年医德医风专项全员培训。
5.2011年医德医风专项全员培训。
(六)学历教育、职称外语培训等不属于继续医学教育范畴,不能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五、年度审核和周期验证工作时间安排
(一)年度审核:为做好与各级人力资源等部门数据对接工作,按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粤继医教办【2011】7号文相关文件规定2011年12月20日前上报(操作指引见***1)。
(二)周期验证:2012年4月2日-13日,由各单位统一将验证材料交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关要求:
(一) 年度审核需提交《2011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汇总表》(直接从学分管理系统导出)书面及电子版材料(见***2)、《广东省个人继续教育学分情况明细表》(可直接从学分管理系统导出)。
(二)周期验证需提交《2007年至2011年学分验证人员汇总表》(可直接从学分管理系统导出)书面及电子版材料(见***3)、《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证明》(***1)书面材料、 《广东省个人继续教育学分情况明细表》(可直接从学分管理系统导出)书面及电子版材料(见***1)及《2011年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证明》书面及电子版材料(见***1)。
1.未办理继续医学教育IC卡的人员,需与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联系,电话:25162454。
2.各单位审核,并在《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证明》的相应栏目出具审核意见,由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或单位公章(内设机构或部门章无效)。
3.从2011年起,继续医学教育周期验证改为年度验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后,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2007-2011年的继续医学教育周期验证证明由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出具。
4.、从2011年起,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省内参加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均采用IC卡实时登记,数据直接录入“卫生科教管理平台”。参加外省举办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需提供有效学分证明,经各单位职能部门核准后最迟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录入“卫生科教管理平台,逾期录入不予认可。
5.凡我市卫生专业技人员至省内深圳市外参加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以及至外省参加国家级、省级项目学习者,均需提供其参加学习的相关证明、项目举办通知、邀请函等材料进行学分审核,否则,其学分不予认可。
6.职称晋升前从外省(外市)调入或部队(含武警、公安)转业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调入或转业前所在单位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继续医学教育达标证明。
(三)为了数据顺利导入,请各单位核对科教管理平台中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并将15位的身份证要求统一更新为18位。
各单位要按规定执行,对申报人的上述材料认真审核,需单位出具意见者,均需由单位相关领导签字后盖章,对出现把关不严,不按规定执行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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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审核操作指引、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证明、2012年学分验证人员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