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督查民和乐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委会、交通运输部有关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要求和省交通厅党委书记、厅长杨伯让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9月13日,省交通厅副巡视员袁复玉带领厅运输处、省运管局、省收费公路管理处工作人员赴民和、乐都两地督查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工作。
督查组一行分别查看了民和汽车站、民和县客运公司、乐都汽车站、乐都县客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民和县客运公司所经营的民和至格尔木客运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听取了两地交通主管部门关于落实杨伯让厅长的指示精神和省厅有关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的情况汇报,就两地安全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厅副巡视员袁复玉对“两节”期间及今后的道路旅客运输安说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要认真汲取陕西延安“8.26”事故教训,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道路旅客运输的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旅客运输责任事故的发生;二是经营卧铺客运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充分发挥GPS监控平台的作用,指定专人切实做好夜间运营客运车辆的不间断监控,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运营行为,并做好监控记录;三是各客运企业要加强车辆安全检查工作,加大对司乘人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力度,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价格规定,严禁乱涨价、超员、超速等违章运输行为的发生;四是汽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进站报班车辆的安全例检和手续查验工作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司乘人员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坚决不予报班发车;五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拒载”、超员、超速、乱涨价等经营行为,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好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
督查组就民和至西宁方向的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运营行为,拒载“短途旅客”经营行为、汽车客运站安全例检工作不严格等问题,向民和县交通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期间,厅副巡视员袁复玉陪同省文化厅的同志就汽车客运站“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