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势待发增城区十四五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
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增城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重点工作,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持续提高环境执法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推进环境执法能力现代化。
2020年,增城区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05507人次,检查企业30395家次,行政执法检查602宗,作出行政处理整改289宗,立案查处313宗,作出行政处罚260宗,罚款金额2603万元,查封扣押18宗,移送行政拘留10宗,移送涉嫌环境犯罪3宗。其中,立案总数、作出处罚决定数在全市各区排第1位,罚款金额总数位居广州市各区第2位。种种数据显示,增城区对环境违法行为秉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一、2020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响应上级单位相关工作部署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多项重点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执行更加严格的监管执法,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切实落实好生态环境整治任务。
(一)扎实推进水环境专项执法工作
为落实增城区大敦断面水质达标作战行动,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开展2020年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成立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局和镇街多个执法检查组开展高强度执法检查工作。每个执法检查组由局领导班子和镇街分管生态环境的领导作为联系领导指导开展工作,结合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任务,加强辖区内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规范化管理,并采取夜间、周末突击检查、联合执法和跨界执法等模式加大监管力度。通过专项行动,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2020年共对涉及水环境问题查处91宗,处罚金额1759万元。
(二)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环保协调发展,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增城辖区企业共108家。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领域企业等,尽可能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除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或者作为“双随机、一公开”一般监管对象实施监管,减少抽查频次。同时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酌情实施行政处罚。
正面清单工作实施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因违法情节轻微,通过责令整改不予立案289宗,已立案但予以减轻行政处罚25宗,已立案但予以免除行政处罚74宗。
(三)推进臭氧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帮扶整改进度
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督办要求,组织各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及责任人,综合施策,加强巡查监督及指导督促整改,督促企业对照指出问题逐一完成整改,并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涉增城区督办问题清单共42家企业,存在废气收集不完善、危废贮存不规范、台账不完善、未按要求进行废气监测等问题。目前,督办问题清单企业已落实整改41家,其中,已完善治理设施设备等35家,撤除相关涉气工艺3家,自行停产1家,依法查封2家;1家已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升级改造合同,目前仍在整改中。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对督办问题清单42家企业均已依法立案调查。
(四)切实做好环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
我局共受理群众环境信访件942宗,我局对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来的工单认真履职,满意率继续保持在100%。局综合执法科坚持把办理群众信访投诉作为环保为民、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重点工作,对每一宗群众环境污染投诉信访案件均到现场调查核实,针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做好调查取证,该采样监测的采样监测,该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决不马虎对待,每宗信访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有完整的处理结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投诉者。同时,实行投诉案件专人回访制度,做到及时回复,了解信访处理成效和满意度,提高群众对案件处理满意率,减少重复投诉率,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解决。
二、2021年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机制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积极总结“十三五”规划期间的工作经验,找差距补短板明举措,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机制,提高环境执法业务水务,做好准备力求进一步推进增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一)坚持铁腕执法,持续加大执法查处打击力度。
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开展整治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无证排污、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执法能效研究,综合运用强制停电、查封扣押、行政拘留、限产停产、按日计罚等手段,全面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合作联动,坚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与犯罪行为,切实解决问题。坚持集中兵力、主动出击,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对执法人员加强日常监管,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到的理论和方法转化为做好环保工作的智慧和能力。一是督促执法人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讲话,增强政治素养,提升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严格遵守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八项承诺》、《环保系统六个环保环节易滋生职务犯罪应加强监管》等规定,增强执法人员的廉政责任意识。同时,督促执法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执法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与属地镇街的执法联动和督导。
在开展环境监察工作中,加强与属地镇街的联动,落实属地镇街的属地责任,督导、协助各属地镇街按照《广州市增城区关于建立长效机制深化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和《增城区镇街环保工作责任清单》的要求,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强化环境监管责任意识,加强辖区环境保护的日常巡查,切实开展辖区污染源防治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强化日常环境执法和信访调处工作。
继续强化环境执法,对辖区内、特别是重点区域污染源企业的环保手续、排污许可证、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开展日常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及时调查处理信访投诉案件,按时间节点反馈处理结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热点环境问题,提高群众对案件处理满意率。另外,加强对重点敏感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及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回头看”,联合属地镇街生态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务综合服务中心,切实加强巡查监管频率,防止环境违法行为死灰复燃,一旦发现擅自复产、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立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查处,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