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卫医催告2021007号催告书公告送达(卢珊)
公 告 送 达
文号:番卫医催告[2021]007号
卢珊(性别女,民族汉,住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办事处***,公民身份号码429***122,联系电话136***653):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自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2月15日期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就你“非医师行医”一案对你作出处人民币27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因你尚未履行本机关于2021年3月24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番卫医罚[2021]041号),也逾期未向番禺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逾期未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机关现对你作出《催告书》。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27000元、加处罚款27000元缴至广州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作出的行政决定的义务。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因你下落不明、查找不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五十条,将本催告书(番卫医催告[2021]007号)实施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广州市番禺区卫生监督所(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田心大街32号)二楼陈述和申辩及听证室进行陈述和申辩。
特此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 12 月 1 日
(联系人:耿俊领 陈静敏 联系电话:020-8470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