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1月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芦淞区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芦淞区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并迅速行动,组建班子、明确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
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诚恳接受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每一条意见,严肃对待巡察反馈问题,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最严的纪律、最快的行动、最实的措施、最强的决心狠抓巡察反馈意见的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投资审计中心主任和各股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细化整改方案,抓实责任分解
区审计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1个问题细化分解为19项具体问题,从总体原则、组织领导、整改步骤、整改措施、整改要求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5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和问题,深刻开展剖析检查,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局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局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清单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投资审计中心主任和各股室长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完善长效机制,扩大整改成果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真正让巡察整改成为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推动审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9项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召开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4次、局务会议2次,出台制度文件7项、修订完善制度1项,退回资金1573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区审计局党组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并以最快的速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审计事业发展。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1.反馈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
(1)集中学习偏多,个人自学偏少,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不够系统深入、掌握不够透彻、覆盖面不够广。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局党组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和《区审计局2021年度培训项目计划》,明确全年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和安排,2021年已已开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8次。二是在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主题党日专题学习研讨会前,提前下发学习资料和研讨内容,要求参会人员结合研讨主题和本职工作进行深入思考,充分准备学习研讨发言。三是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对***《论***历史》等4本必读书目的“学党史读书会”活动,要求参会人员提前自学书目内容,在主题党日会上分享读书心得。
2.反馈问题:履行审计职责不够到位。
(2)对审计工作督促指导抓细抓实不够,审计成效不突出,问题监督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督促整改函》,进一步督促其对审计发现的“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关于审计中发现的“挤占不可预见费”的问题,根据2019年芦淞区征拆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拆征收工作资金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不可预算费额度不再下到镇、街道……未使用完的不可预见费,由区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提留至专项账户管理,用于全区项目统筹使用”,该规定将避免镇、街道再此出现挤占不可预见费的现象。三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已纳入《芦淞区2020年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范围,区审计局成立了整改检查工作组,根据绩效评估要求对2020年度审计项目整改情况开展了检查,并建立了审计项目整改台账。
(3)对于相关职责没有结合实际细化具体落实举措。
整改情况:一是将重大项目稽查纳入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配合区民生实事与人大形成监督合力,实施2个重大项目稽查审计,6月已启动“S104云龙楠山铺至醴陵塘坊公路芦淞区段路面改善工程”稽查审计项目,9月将启动老枫溪港(天池公园-坚固立交桥下)黑臭水体整治二期工程-枫溪大道污水管工程项目稽查审计。二是将区财政其他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与2020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相结合,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进行了全面采集和分析。
(4)对建设单位的投资审计相关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大。
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21日组织召开投资审计业务培训会,区住建局、教育局、新芦淞集团、国投集团、各中介机构共37个单位的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2020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进行了深入解读,重点讲解了新计价办法及新标准与老办法老标准发生的主要变化,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同时,平台开发技术人员对芦淞区政府投资项目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预、结算操作进行了培训。二是已对接联系业主单位及结算审计单位,对遗留项目进行了清理,正加快推进项目结算审计。
3.反馈问题:监督合力效能发挥不够。
(5)审计中与纪委、编办、人社、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的联动监督还做的不够,成果共享运用的力度还不够大,沟通和监督合力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在区贺家土街道、建宁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邀请区财政、人社等部门共同参与,形成监督工作合力。二是配合区民生实事人大票决制项目实施重大项目稽查审计,联合区人大预工委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和工程建设情况督查。三是召开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邀请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单位共同参会,切实加强审计与纪委、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的监督合力。
4.反馈问题: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有差距。
(6)中审办发〔2019〕21号、湘审委〔2020〕1号文件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其他审计对象5年轮审一遍,但目前我区审计覆盖率为80%,没有实现全覆盖。
整改情况:一是选派审计人员参加市审计局开展的全市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标准化集中培训,结合2020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做好全区68家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的收集、标准化、数据分析和疑点下发工作,实现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二是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上已讨论《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五年规划》,将纳入2021年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待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三是科学谋划审计项目计划,努力实现财政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计全覆盖。
5.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7)阵地建设还不够有力,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干部身兼数职,利用审计业务工作拓展巩固意识形态阵地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制定《区审计局党组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学习领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中心组学习范围,在局党组会议上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要求,从而准确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变化新动向。二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出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1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梳理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局党组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四是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邀请非党员、群众和聘用人员共同参加支部主题党日的政治理论学习。五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做好审计正面宣传,2021年上半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红网和各级审计媒体发表审计信息12篇次。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反馈问题:便民服务不够主动。
(8)主动服务基层、服务被审计单位的意识不够强,下基层开展培训的次数不够多,2020年没有组织相关单位参加内部审计培训。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主动服务基层意识,结合投资审计、内部审计培训制定2021年度审计工作培训方案,拟于2021年对全区各建设单位和事务所组织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培训,以及对全区有内审部门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培训。6月,已组织召开投资审计业务培训会,区住建局、教育局、新芦淞集团、国投集团、各中介机构共37个单位的技术人员参加会议。8月,组织全局审计人员学习政府投资管理、征地拆迁政策等审计业务知识,提升审计人员指导和服务被审计单位的能力水平。9月,计划对各镇(街道)和区住建局、教育局、新芦淞集团、芦淞国投集团开展内部审计培训,组织学习内审相关规定、开展内审经验交流,提升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的水平。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在职党员进社区、产业项目建设年等活动,做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认真开展产业项目建设活动,我局联系服务的童装生产基地项目如期开工;实施乡村振兴、美丽乡村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配合区民生实事人大票决制项目实施重大项目稽查审计,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开展操坪社区疫情防控、公园社区防汛值守、平安综治、创文创卫、在职党员进社区等多项中心工作,参与公园社区喜迎建党100华诞文艺汇演,发放“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切实联系和服务基层群众。
7.反馈问题: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9)存在指标串用和以项目支出列支基本支出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资金指标使用,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审计业务专项经费等指标,避免指标串用和以项目支出列支基本支出的现象。二是2021年未支出“三八”妇女节物资采购费用。
(10)会议加班餐费超标。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超标的8人会议加班餐费573元,并存入单位银行账户。二是健全财务制度,修订完善《区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日常公用经费的管理。
(11)违规发放慰问金。
整改情况:收回违规发放5人的“六一”节慰问金共1000元,并存入单位银行账户。
(12)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规范要求完善合同,建立单位合同用章使用登记台账,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制定《区审计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单位政府采购等财务管理。
8.反馈问题:作风漂浮,文风不实。
(13)作风漂浮、文风不实。
整改情况:切实加强对文字材料起草和报送的审核把关,2021年未出现报送材料内容不符合要求、材料内容雷同的现象。
9.反馈问题:公车使用不规范。
(14)公车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2019年起已按要求规范公车使用,今后将继续严格加强管理,规范车辆使用。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0.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5)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局党组成员深刻进行剖析,自我批评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开门见山、直截了当,起到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作用,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
(16)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株基办发〔2019〕2号)要求,2020年开始,局党员个人积分的基础分已由100分下调至80分,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中做好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7)党建资料同一记录人的两次会议记录笔记不一致。
整改情况:2018年以后再未出现该情况,现又进一步明确支部党建专干及其工作要求,确保及时准确做好支部党建工作纪实。
(18)谈心谈话对于工作的问题谈得较多,对于思想、生活方面的问题谈得较少,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在2021年党内谈心谈话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结合被谈话人的思想、生活、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谈话,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11.反馈问题:管党治党责任弱化。
(19)党组会议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班子分工,没有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明确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一名四级主任科员负责。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阶段,区审计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纪委监委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审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对巡察整改工作紧盯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劲头不松、目标不变、压力不减,对整改完成的事项,要继续***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巩固巡察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执行到位。对于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切实加强巡察成果的总结和运用。
(三)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1-28580593;邮政信箱: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芦淞区审计局;电子邮箱:7278777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