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集中受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新增保护物种行政许可的通告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布了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按照省、市具体工作要求,为做好广州市白云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现通告如下:
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从原来的48种类扩展到302种类,主要新增欧氏摄龟、乌龟、花龟等为保护物种。根据要求,对公告发布前已经合法开展人工繁育经营活动,因名录调整依法需要变更、申办有关管理证件、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
目前,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已全面开始集中受理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行政许可。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后,选择材料快递递交和快递领取结果,实现 “零跑腿”办事,也可前往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与屠宰管理科(渔业管理科):020-86553972
办理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201-206窗
办事链接:广东政务服务网
***1.国家林草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3号)
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