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2019年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服务的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理站(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就2019年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服务采购人
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理站(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
二、服务名称
2019年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服务
三、服务公示时间
2019年2月11日到2019年2月18日
四、服务内容
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理站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更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固(液)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在实验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需移交给有资质的合法废物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经估算2019年需进行处理的危险废弃物明细如下表:
2019年度回收废物料(固、液)的品种
废物编号 | 废物类别 | 废物名称 | 数量 |
HW33 336-104-33 | 无机氰化物废物 | 含氰废水(浓度低于1%) | 0.001吨 |
HW34 900-349-34 | 废酸 | 含硝酸/硫酸废水 | 0.2吨 |
HW06 900-401-06 |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 | 含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废水 | 0.2吨 |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废物运输)等有效证件。
2、具有处理对应废物类别的能力(HW33、HW34、HW06)。
3、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六、报名信息
1、凡有意参加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19年 月 日到2019年 月日工作日时间每天8:30-12:00,14:00-17:30到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理站(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进行报价(传真报价有效)。
2、报价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废物运输)复印件;提供合同期限为1年的危险废物处理方案及报价表。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理站(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捶帽新街1号华业大厦四楼
邮编:510170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20-81098861
传真:020-81098848
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理站(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