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住局四措施加强招投标事后监管
一是严格履约能力考察。建设单位对拟中标的施工、监理企业从资质等级、财务状况、履约能力以及中标承诺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出具考察报告。对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严格处罚。
二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建设单位不定期对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到位履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
三是规范工程款管理。施工企业中标后,设立工程项目专用账户,由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共同管理。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加强对工程款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工程款专款专用。
四是强化中标后监督检查。对管理人员不到位、管理混乱、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及时督促整改,并在整改验收前暂停承建企业其他工程的投标,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对挂靠使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依法依规处理。对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加大处罚力度直至清除出建筑市场。(县建住局 宋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