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如何认定
一、员工事故单位经办人通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管理系统,在员工受伤后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30天内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收到申请单位申请信息后进行审核,预审信息通过后,员工事故单位经办人通过上传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送达至申请人及用工单位。
二、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清单
1、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1份(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不留存);
3、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不留存)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1份;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1份(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不留存)1份;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不留存),所有材料均1份。7、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1份。
8、受伤害职工的面部正面照、受伤部位照片打印版1份。
9、事故情况公示书原件及公示照片打印版各1份。
10、外派(出)证明材料1份。
11、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2、交通事故的需提交职工住址及上下班路线证明材料各1份。
13、加盖单位公章的考勤记录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