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7562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6月30日24时,随着全国企业年报公示系统的关闭,2018年度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宣告结束,山东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统一身份认证工作平台显示,我市企业公示9009户,年报率为92.55%,比烟台市的平均值高3.62个百分点;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1849户,年报率为98.4%,比烟台市的平均值高2.86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公示39844户,年报率为86.15%,比烟台市的平均值高1.13个百分点。对未按规定年报的855户企业、6675户个体工商户、32户农民合作社列入(标记)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并将上述列异的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日后即使补报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痕迹也将伴随“终身”。
据了解,这7562户市场主体,涉及食品、地产、通信、建材、化工、文化、金融、制衣、电子、商贸、软件、工程、养殖等各行各业。他们有的可能已经倒闭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有的可能是注册登记时填写了虚假的联系电话和地址,还有少数企业虽然能联系上,但仍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年报并公示。
企业年报制度取代年检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也就是说,今年6月30日前,在去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应主动申报公示2018年年度报告。
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在业务开展、招投标、评优等方面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其他消费者和企业如果想与某家企业合作,也请先登录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其年报情况,如果发现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千万不要再与其合作,以免经营受损或上当受骗。另外,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依然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强化企业登记住所管理,完善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通讯员 姜宏 记者 吕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