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烟台市芝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23日通过)
***烟台市芝罘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批准中共烟台市芝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表示满意。
大会认为,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区纪委深入贯彻******系列***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为促进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大会要求,全区各级纪律检查组织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纪律检查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克服消除消极腐败现象,以实际行动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助力烟台“首善之区”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跨越发展,为完成区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