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10万吨级码头岸线获交通运输部批复
近日,从市交通局获悉,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东营港东营港区一突堤北侧1#、2#液体散货泊位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交规划函【2019】376号〕,同意东营港2×10万吨液体散货泊位项目港口岸线使用申请,标志着东营港10万吨级码头项目施工招投标程序正式启动,东营港全面开启深水大泊位建设进程。 受国家海洋资源管控和山东省港口资源整合等因素影响,深水泊位岸线批复难度大大增加。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我市多部门通力合作,促使东营港10万吨级码头岸线顺利通过批复。 该项目是东营港自1984年开港以来建设的第一个10万吨级码头项目,也是渤海湾潍坊、滨州、东营3市第一个10万吨级码头项目,由山东渤海湾海欣港务有限公司承建,总投资9.6亿元,设计年通过能力1030万吨。计划7月份开始现场施工,工期3年。 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东营港码头等级,彻底改变东营港当前大码头少、效率低、功能单一的格局,对建设东营港亿吨大港,满足腹地经济日益增长的货运需求,带动区域经济增长,支撑鲁北高端石化产业基地核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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