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机关事务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用,支持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12月29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关于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推进机关事务管理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意见》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坚持依法履职,完善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机关运行保障配套制度,提高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执行力。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依法及时公开政务,防范法律风险和舆情风险。二是践行标准理念,打造机关事务特色品牌。充分发挥“标准化+机关事务”效应,支持宿迁市局开展省级机关事务相关领域标准化专项试点工作,打造“宿.关.心”机关服务品牌。三是聚力数字赋能,提升机关服务保障效能。指导宿迁市局优化整合信息化平台,支持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设,公务用车一体化建设和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四是推动集约节约,有效控制机关运行成本。支持宿迁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指导宿迁市局制定出台《宿迁市党政机关公物仓管理办法》,指导解决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遗留问题。五是加强上下联动,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定期到宿迁走访、座谈、调研,深入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通过上派下挂培养模式,帮助宿迁市局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干部人才培养体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借力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相关措施,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不断***机关事务发展的问题梗阻,推动宿迁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