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对我市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要求,6月7日至9日,省卫生计生委督查组一行由潍坊市监督处副主任刘丰东带队,对我市《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一法四规”)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市卫生计生委副调研员宋谦、市卫生监督执法局局长高东田陪同检查。
督查组一行听取了我市关于“一法四规”贯彻落实情况工作汇报,就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过程中的具体做法、成效和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随后,督查组一行对市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进行了实地检查,并抽查了广饶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疾控机构和部分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省督查组对我市《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卫生计生部门高度重视,领导组织有力,部署周密,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有序推进,有力的促进了《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始终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以《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为主要内容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传染病防治体系,建立健全了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监督执法等工作机制,提高了传染病综合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持续深化,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