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
12月1日,记者从县农业局获悉,我县将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时间为12月1日至31日,将对村级在清理规范范围内的所有合同进行彻底清查,摸清需要进行清理规范的合同底数,按照要求进行分类规范,完善制度,依法管理。
清理范围包括,除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合同外,在清产核资基准日之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自然人或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订立的各类经济合同。具体包括集体农用地、林地租赁经营合同,集体山场、滩涂、水面租赁经营合同,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集体房屋租赁合同,集体机械设备租赁合同,集体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其他经济合同等。
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县将对所有涉及清理规范范围的经济合同在村务公开栏内全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纪委将把清理规范合同作为村级巡查工作的重点,接受群众的举报,会同组织部门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例。政法机关将把清理规范专项行动与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坚决打击侵占集体利益的不法行为,判决处置一批典型案例。此外,还将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对村内所有经济合同进行审查,明确违法违规合同,为清理规范专项行动提供业务和法律指导。各部门明确职责,协调配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李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