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不断加大城乡低保及社会救助力度
今年以来,张店区民政局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总抓手,着力打造“亲情民政·幸福张店”服务品牌,不断加强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孤老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力构建民生保障“兜底网”,有力地保障了全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抓好民生保障标准提标。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16元提高到360元,月人均补差由194元提高到238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300元年提高到2500元,月人均补差由155元提高到172元,截至目前,全区城市低保3252户6302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2815.8万余元。农村低保1521户3091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681万余元。在五保供养方面,累计投资50万余元对7处敬老院的供暖设备进行改造,目前4处已保证集中供暖,另3处已购买煤炭30余吨,保证冬季正常供暖。不断加强和改善五保老人伙食,五保供养人均费用已达到每年4800元,保证入住老人吃好、穿暖、住舒心。
扎实搞好医疗救助工作。开发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一站式”即时结算报销程序10处,简化就医程序,减轻农村困难群众因病造成的沉重经济负担。共资助全区农村低保家庭和困难家庭3091人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资金12.4万元。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患者390人,发放救助金107.1万余元。对2名脑瘫儿、5名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进行救助,筹措43.5万元对29 名尿毒症患者实施“爱心血透”救助活动,每人每年救助100 次血透,年人均1.5万余元。为了方便军休老干部们的医疗救治,与张店区中医院联合开设了张店区军休所卫生所。为476名优抚对象支付参保、门诊费用总计36万元。
深入开展专项救助活动。发放困难家庭临时救助52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17.3万元、春荒救灾粮2611袋。按照城市每人300元、农村每人2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春节生活补助252.68万元,按照每户626元的标准为全区城市低保家庭发放暖气补贴203.6万元。将90-99周岁老人的高龄补贴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的高龄补贴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60元,共为1209位90岁以上老人发放128万元高龄补贴。对120名贫困老年人进行,救助累计救助资金60余万元,并为23920位70-79岁老人赠送银龄安康保险23.92万元。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老人94名每人每月补贴200元,“三无”老人生活保障金年人均已达到5000余元。积极开展 “寒冬送暖”街头救助活动,准备100余套御寒棉品,及时发放给衣衫单薄的为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对发现的已经冻伤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及时送定点医院救治。入冬以来,共出动救助车50台次,救助或成功劝导20余人,送入市救助站妥善安置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