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关于开展科创中国联络员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科协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在庆祝***成立100周年大会、在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精神,充分发挥科协组织的人才和智力优势,不断引导创新要素向园区、企业集聚,促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有效推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顺利推进济南市“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建立“科创中国”联络员队伍。现就济南高新区“科创中国”联络员推荐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基本条件
1.推荐对象。“科创中国”联络员是指在济南区域内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独立法人单位中负责科技管理工作的人员。按照所在单位类别,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A类: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B类:高新园区、科技园、产业园、科技孵化器等单位中,从事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的人员。
2.基本条件。“科创中国”联络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科技事业、责任心强,有志于从事产学研结合工作,熟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流程;
(2)能够在本单位长期工作;
(3)熟悉本单位科技创新基本情况;
(4)具备较强的协调、执行能力;
(5)B类联络员需具备1年以上高新园区、产业园、科技园、科技孵化器管理工作经验,拥有企业资源,熟悉园区管理和服务模式;
(6)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或技术经理人证书者,优先认定。
二、“科创中国”联络员主要职责
依托中国科协“科创中国”平台资源,发现需求、协调资源、解决问题,开展科技成果和需求双向精准匹配对接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A类联络员主要职责:了解所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需求、科技成果和专家资源,推动创新需求与科技供给的有效对接;促进所在单位与市科协的沟通联系,协助市科协向所在单位宣传有关工作;积极参加市科协组织的相关科技服务活动;及时向市科协或所在区县科协提交“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相关意见建议。
B类联络员主要职责:了解所在园区技术领域特色;落实定期走访企业工作,挖掘汇总创新需求;积极配合市科协与园区企业建立联系,推动园区、企业与相关专家之间的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市科协组织的相关科技服务活动;及时向市科协或所在区县科协提交“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相关意见建议。
三、推荐认定程序
1.“科创中国”联络员推荐认定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名额不限,首期计划认定200名。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联络员基本条件广泛发动,择优向市科协推荐。各市级学会、企事业科协、驻济高校科协推荐1-2名,各区县(高新区)科协推荐所属企事业科协10名。
2.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济南市科协“科创中国”联络员推荐表》、《济南市科协“科创中国”联络员汇总表》 (见***),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照隶属关系向市科协提交。
3.市科协每半年研究确定一批联络员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通过后,印发认定通知和聘书,并组织相关培训,联络员正式开展相关工作。
四、有关事项
1.组织开展“科创中国”联络员队伍建设工作,是市科协落实中国科协“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要求,推进我市科技经济融合工作的重要抓手。各级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联络员推荐认定工作,并做好联络员日常联络服务工作。
2.为共同做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市科协将立足联络员需求,依托“科创中国”融通平台,为其提供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的精准匹配服务,促进专家、技术、成果的精准对接。同时,将不定期组织联络员开展座谈交流、现场观摩学习等活动,组织参加专利应用工程师、一线创新工程师和技术经理人等培训,不断提高联络员业务水平。
3.市科协每年对联络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优秀联络员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并在相关工作方面予以倾斜。对工作敷衍、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的联络员,取消任职资格。
4.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8月15日前将首批济南市科协“科创中国”联络员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PDF版各一份),报送至高新区发改科经部科技办公室(管委会A座713房间),邮箱地址:gxqkjjlck@jn.shandong.cn。
联系人:市科协:王晓 朱鹏程 万鑫 联系电话:82746007
高新区发改科经部: 卢传珂 联系电话:88238662
***: ***1:济南市科协“科创中国”联络员推荐表.docx
***2:济南市科协“科创中国”联络员汇总表.docx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1年8月2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