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金裕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8月4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张槎分局
联系地址:禅城区塱沙路99号
联系电话:0757-82106603、82210234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号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佛山市金裕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四路10号 | 佛山市金裕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 CB2015-0048 | 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7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85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娱乐业、服务业、旅业。项目共8层,其中1~2层为KTV娱乐,3~4层为水疗区(其中4层餐饮面积140平方米),5~6层为沐足区,7~8层为旅业。主要设备:双式炒锅炉1台、电蒸柜1台、电热扒炉1台、电热汤面机1台、中压炉2台、双式电炸炉1台、四门冰箱1台、两门冷藏柜1台、矮仔炉1台、电视84台、分体空调55台、点歌系统1套、点歌机29台、两门冰箱1台、冷却塔4组、热水系统1组。地上设置30个停车位。项目不设重低音音响设备。 | 该项目按照环保部门审批要求建设,基本落实了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厨房油烟、废水及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委托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设计及施工,治理方案已报我局备案。餐饮垃圾及废油脂已委托取的严控废物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经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监测报告(TR1507054-001)显示:项目处理后的油烟废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东面、西面边界噪声排放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北面边界噪声排放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4类标准限值要求。 |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