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路街道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强化低保规范化管理
一是落实责任,公开承诺。成立解放路街道低保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及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具体整改工作。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街道民政干部、社区书记及民政干部全部签订不违规干预低保工作、不违规办理低保《承诺书》,自5月9日起在街道、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大厅公示,为期10个工作日,自觉抵制人情保、关系保。同时,设立低保工作监督电话及意见箱,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核查公示,动态管理。制定《解放路街道关于开展低保对象集中复核的实施方案》,自5月16日开始,集中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低保复核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现有低保对象普遍开展走访调查和信息核对,对群众有意见的再次复核,核查结果将向社区“两委”成员和党员群众代表通报并张榜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全部纳入低保信息数据库,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同时,对低保对象变化情况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规定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三是健全机制,强化效果。建立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电子大屏幕,对低保对象姓名、性别、致贫原因、每人享受低保金额、家庭住址等在社区内进行长期公示。建立健全低保信息核对机制,9月底前完成对所有低保对象和新申请人员信息核对及相关资料整理工作,坚决做到材料齐全、情况真实,及时、准确掌握低保对象低保对象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提高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王雯雯 贺斐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