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依法接受法律监督
为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监管措施,依法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刑罚执行,2013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普安县司法局与县检察院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14个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检查。
目前,该县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均建档立卡进行管理,同时针对不同的矫正对象建立了个案矫正方案,落实监管措施。检查组采取查阅档案、核对人员信息台账等形式进行检查。一是逐一查看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对矫正人员报到、学习教育、外出请销假及档案管理等进行了重点检查;二是登录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查看矫正人员电子台账,就矫正接收执行、法律文书信息、刑罚执行信息、矫正解除终止等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将司法所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台账与检察院监所科掌握的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工作无缝衔接,做到不脱管、不漏管。
经过检查,检查组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在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要求各司法所在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中,应细化工作措施,履行监管责任,注重考察、奖惩工作;档案中矫正个案和谈话笔录需进一步细化矫正措施和矫正效果,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谈话笔录要求突出教育重点,特别是法制教育,同时要求笔录一律使用笔录纸手写记录。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县司法局将查缺补漏,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并以此次检查为新起点,共同探讨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长效机制,更好地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