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进县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144平方米以下)的农户给予1万元安家补贴的
为进一步加快“平原林海·美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建设殷实泗阳、美丽泗阳、和谐泗阳,我县于2012年出台《泗阳县加快“平原林海·美好乡村”建设十条意见(试行)》(泗政发〔2012〕61号),2014年出台《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入镇集中居住的意见(试行)》,2016年出台《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泗政发〔2016〕141号),对进县城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144平方米以下)的农户,给予1万元安家补贴。
经购房户个人申请,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并报县农房办、财政局联合复审,现将第二十七批901户符合补助政策的购房户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6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联系人:王 琳 联系方式:88765634 地 址: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东路112号农房办414室
第二十七批安家补贴汇总表.xls
泗阳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