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源街购买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巡查电动车的询价公告
为加强环保巡查工作力度,我街决定购买国产电动车1辆,具体如下:
一、名称: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巡查电动工作车。
二、数量:壹辆。
三、基本要求
1、4-5座国产电动车;
2、配备有前后行车记录仪、备胎、灭火器等随车工具;
3、最大行驶速度30KM/H,续驶里程100-120KM;
4、自带“产品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
5、出厂喷绘“环保巡查”等字样及标志。
四、采购方式:采取网上公开询价评选方式。
五、供货日期:自签订供货合同起15日内交付使用。
六、供货商要求:
1、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需具备合格资质证明和三证;
3、可提供正式用户购车***和保修(期限不少于1年);
4、可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结算方式: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设备货物验收合格后,由我街直接支付至供货单位。
八、公告时间:2019年8月2日-2019年8月6日(三个工作日)。
九、所需提交资料:
1、销售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所售动电车的技术参数表、销售报价明细和车辆图片(需加盖公章);
3、本次询价不接受现场报名,有意参加询价的单位请在公告时间内将上述资料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邮寄至: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二楼城管科(南岸路92号);
4、联系人:罗生,万生;联系电话:81825546;
5、邮寄资料的发件时间需在本公告时间内(2019年8月2日-2019年8月6日),收件时间于2019年8月10日截止;
6、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2日
分享: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