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区人社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根据区法制办关于报送行政执法大检查阶段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于年初制定了《大东区人社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从5月4日开始,我们对本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全方位排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提出了改进工作要求,认真细致的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二、检查内容汇报
一查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1、行政执法单位是否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持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
2、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
3、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是否存在临时工执法。
二查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情况:
1、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是否在网站等媒体上公开。
2、行政处罚是否严格执行《沈阳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做到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处罚。
三查行政处罚行为情况:
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否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一是实施行政处罚是否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引用条、款、项、目是否准确完整;三是行政处罚种类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
3、事实是否认定清楚,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4、一般处罚程序是否合法。(1)是否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2)是否由两名以上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辨;(4)对符合听证条件的,是否依法告知当事人具有听证权和申请听证期限,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是否依法举行听证;(5)行政处罚决定是否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履行集体讨论程序;(6)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有送达回证。
5、重大行政处罚是否按照规定报送本级政府备案。
6、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或者依据是否告知当事人。
7、是否按规定制作或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8、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执行到位。
四查行政许可行为情况:
1、凡核准取消了的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是否仍在审批和收费。
2、实施的行政许可是否严格落实了“两集中、两到位”制度。
3、行政许可满意率是否达到90%以上。
五查规范文明执法情况:
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区人社局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做到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六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情况:
1、行政许可文书、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是否符合区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行政许可文书、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样本)〉的通知》的要求。
2、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是否按照区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的要求装订归档。
七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
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经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被告认定违法。
八查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情况:
1、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情况。年初有无规范文件制定计划;发文前是否全部经法制机构书面审核;是否按法制办审核意修改;是否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
2、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情况。是否具有合法的制定依据;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容。
3、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是否有件必报;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报备;是否按规定格式报备;是否按上级审查意见及时进行纠正。
三、检查结果汇报
通过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更加到位,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更加严格,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更加规范文明,执法文书、执法案卷更加符合要求,相关长效机制更加完善,行政执法合格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