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培训
7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培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尚龙江,副主任刘曙光、许建国、王树槐、翟乃翠,秘书长祁连山参加培训。
尚龙江就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他指出,这次执法检查是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环保法和省环境保护条例为依据,按照市委部署要求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总体工作要求和监督工作新机制,对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在各区县的执行情况进行的执法检查。要坚持“办一件成一件”的工作标准,对中央、省环保例行督察及“回头看”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检查,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的,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处理。要按照周连华书记“执法检查,督导各区县认真坚决解决问题”的批示要求,充分运用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确保检查到位、措施到位、依法处理到位、督促整改到位。要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强化责任担当,以最严格的标准、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密的措施,督促把中央、省环保例行督察及“回头看”督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要明确组织领导,做到任务责任到位、掌握情况到位、协调配合到位,形成推进执法检查的强大合力,确保执法检查成效。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对我市中央、省环保例行督察及“回头看”督察发现问题清单进行了解读,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对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进行了解读,11个执法检查小组分组研究了各组的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