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督促无照经营业户主动办理营业执照的通告
为净化我县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全县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无照经营清理疏导工作。凡符合疏导条件尚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请备齐材料到县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目前,我县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现两证整合,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放宽住所登记条件,降低办照门槛,优化服务措施,全流程免费,办理《营业执照》非常便捷。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行整改,于2017年6月30日前,主动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对拒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县工商部门将依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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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