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进农村义务服务日活动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共省委组织部及海城市委组织部《关于“七一”前夕开展全市“在职党员进社区、进农村”义务服务日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并充分意识到“在职党员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是增强社区党建活力的有益探索,是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接到通知后,全局上下闻风而动,全力开展民警党员进社区、进农村义务服务活动。
各基层单位迅速行动起来,悬挂在职党员进社区宣传条幅,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参加此次民警党员进社区、进农村义务服务日活动。有的单位以本单位为活动主体,组织全单位党员民警进企业、进社区开展***服务;有的党员民警参加自己所在社区的义务服务活动。
通过开展此次在职党员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市局共计服务群众200人次,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0件,收集民意信息321条。此次“在职党员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完善了党员民警直接联系群众的制度,进一步转变了干部作风,加强和改进了在职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了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对于健全党员民警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推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文明和谐社区建设,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