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光明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各办事处,新区各局(办、部、大队)、各中心,市驻新区各单位,新区属各企业:
《光明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新区管委会2017年第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反映。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2 13:14: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