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鞍山市城市亮化工程第二三标段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鞍山市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第二标段:鞍山市主体育场的亮化,最高限价为1044.2万元;
第三标段:体育馆、游泳馆、乒羽馆、速滑馆和全民健身中心的亮化,最高限价为629.8万元。
2.2建设地点:鞍山市
2.3建设规模:总投资1674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 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6月25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二标段需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第三标段需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有一、二级资质的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上述两个标段;具有三级资质的投标人,若在2012年鞍山市城市亮化工程的第一、四、五标段里中标一个标段,则不能参加第三标段的投标,若无一个标段中标,则可参加第三标段的投标,若在第三标段中中标,则不能在2012年鞍山市城市亮化工程的第一、四、五标段中参加投标和中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7日至2013年2月18日,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5)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
(8)拟派驻本工程的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技术职称证中的专业名称应为电气或机电安装专业)或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每个标段需要单独的注册建造师);及该建造师在本单位五年内承担过的类似亮化工程业绩,(第二标段工程合同额应不小于800万,第三标段工程合同额应不小于500万),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原件;(注:合同原件包括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三者需同时具备)。
(9)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的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
5.投标预备会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13年2月7日至2013年2月18日,每本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6日上午9:00时,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324房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20万元,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12.5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开标前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鞍山市政府网和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371号
邮 编: 114000
联 系 人: 黄湘宁 宋秀娟
电 话: 0412-2263062
传 真: 0412-22630***
电子邮件: asszfzbzx@126.com
网 址:http://www.anshan.gov.cn/ztb/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114001
联 系 人: 洪凤
电 话:0412-5535970
传 真:0412-5533223
电子邮件:Inascx@sina.com
开户银行:建设鞍山营业室
账 号:2100***********1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