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关于激光光子工作站维修服务项目招标的公告
招标编号:2021070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激光光子工作站维修服务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2021070201
二、项目名称:激光光子工作站维修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四、凡是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单位,应遵守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的《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详见***1,请各投标商仔细阅读)。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的行为视为投标单位对该管理规定全部内容和条款的接受。如投标单位违反该管理规定的,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如对不诚信行为进行诚信档案的污点或扣分登记、对登记情况予以公示等),投标单位无权向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五、递交投标资料时间:2021年2月3日8:00~2020年2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递交投标资料地点: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5栋202室。
八、资格要求:请各参与投标商按公示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证件资料按项目制作好投标资料一份(投标资料封面注有所投产品名称.联系人的手机.办公电话和邮箱地址,以下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料全部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列,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受理),递交至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可选择邮寄方式),详见如下: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所投服务的经营资格。
3、投标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详见***2)
6、报价目录。(详见***3)
7、服务要求偏离表。(详见***4)
九、注意事项:
1、以上投标资料将作为评标重要依据,如以上资料存在缺项,均视为该项没有或空白,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请各投标商递交投标资料前认真核对投标文件及仔细阅读招标公告条款。
2、以上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3、逾期送达、提供证件资料模糊不清、不全、不按顺序排列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不予受理,恕不另行通知。
4、招标单位有权对投标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5、如发现恶意投标、串标、擅自撤标、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被查实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与我院医疗器械相关采购活动的资格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十、有关本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进行查询
名称: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5栋202室
网址:http://www.lg.gov.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28360269
业务联系人:王工
***:1. 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2.投标承诺函
3.报价目录
4.服务要求偏离表
5.电子结肠镜维修服务要求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