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大孤山河道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铁东区大孤山河道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鞍山市铁东区发展和改革局(鞍东发改审字【2015】2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本工程的招标人为鞍山铁东城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内容
本工程治理大孤山河长共4271.2m,其中清淤疏浚长度共4271.2m;新建护岸工程长度共3118.57m,现有护岸基础防护工程长度2269.74m;新建拦河蓄水建筑物共3座,其中液压坝2座,溢流堰1座。
2.建设规模:3195.08万元。
3.建设地点:南起龙凤公墓、北至高新区七号桥。
4.计划工期: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6月30日。
5.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含A级)以上信用报告;
3. 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具有《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报名,在报名时需出示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购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的企业信用等级报告、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驻本项目项目经理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2015新资质)的复印件、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投标人若有正在办理延续、更换相关证件等情况的,应提供审批、核准部门的相关证明。
四、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发售时间: 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22日每日9:30-16:30(节假日不休息)
2.发售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3.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售后不退,不邮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27日14:00,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房间(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伍拾柒万伍仟元整(57.5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铁东城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文玉
电话:5723399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114010
联系人:赵洪武
电 话:0412-5535970
传 真:0412-5535970
电子邮件:lnascx@sina.com
开户银行:建行鞍山营业室
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