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彭浦新村街道党工委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彭浦新村街道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索取号:JF7300000-2021-013发布机构:彭浦新村街道标题:“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彭浦新村街道党工委 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彭浦新村街道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的通知文号:静彭工委发〔2021〕5号主题分类:成文日期:2021-07-02发布日期: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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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彭浦新村街道党工委 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彭浦新村街道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彭浦新村街道党工委 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彭浦新村街道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街道机关各办公室、司法所、城管中队、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1年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和《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手册》,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将《彭浦新村街道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日
彭浦新村街道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围绕“国际静安、卓越城区”的发展目标,持续提升基层法治建设能级水平,根据《2021年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和《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手册》,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制定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职尽责
(一)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部署举措,扎实做好居民疫苗接种、公共场所消毒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责任部门:街道各部门、各居民区)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配合进一步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机制,落实上海优化营商环境4.0方案,确保相关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走访企业全覆盖,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需求,做好稳商工作;加大投资促进力度,全年引进税收规模千万级项目确保1个,争取2个;全年引进税收规模百万级项目3个;全年引进项目总数150个。(责任部门:营商办、市场所)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全面落实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3.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7个配套文件,及时完善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进一步规范和履行依法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责任部门:党政办、司法所、各相关科室)
4.上半年出台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责任部门:党政办、各相关科室)
5.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遴选、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责任部门:党政办、司法所)
三、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四)深化完善行政执法体制
6.推进街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对行政执法部门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责任部门:党政办、司法所、各行政执法部门)
(五)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7.根据《彭浦新村街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制定专题培训清单,实行执法着装管理规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政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责任部门:党政办、司法所、各行政执法部门)
8.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制度,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责任部门:党政办、司法所、各行政执法部门)
9.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责任部门:党政办、司法所、各行政执法部门)
(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0.持续推进“轰趴馆”、民宿(群租)等领域执法,加强研究执法盲区,明确监管职责,强化监管合力。(责任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
11.加强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建立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责任部门:党政办、
司法所、各行政执法部门)
(七)创新执法方式
12.保障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行行政强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相关文件或案例。(责任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八)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13.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出庭应诉水平。(责任部门:党政办、司法所、各行政执法部门)
(九)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14.抓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落实。(责任部门:党政办、各相关科室)
15.参与优化调整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责任部门:党政办、各相关科室)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
16.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纠纷预防、
化解的及时性、有效性。健全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党政办、司法所)
17.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有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财政保障落实到位。(责任部门:党政办、党建办、司法所)
(十一)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
18.深入开展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信访矛盾调解。(责任部门:平安办)
六、加强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十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
19.深刻把握***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法治思想转化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强大动力。(责任部门:党建办、党群办)
20.党工委中心组全年至少开展两次法治专题学习。(责
任部门:党群办)
21.组织开展街道工作人员法治工作培训,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重要法律法规。(责任部门:党政办、党群办、司法所、各行政执法部门)
(十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2.参与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周(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责任部门:党建办、党群办、司法所、各相关科室)
2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责任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所)
24.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继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设施建设,在汾西路街道法治文化长廊、彭五居民区“五位一体”法治文化微景观的基础上,年内再建成一个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基地或者法治文化主题阵地,经常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增强街道法治氛围。(责任部门:党政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