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市人民法院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兑现
6月27日,平果市人民法院为11起涉农民工工资系列案,黄某航等11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兑现执行案款56851.3元。
2020年9月至10月,黄某虎雇用黄某航等11名农民工到平果市青某园私人房工作。完工后结算工资时,黄某虎向黄某航等11名农民工出具欠条,同时承诺于次年元旦付清。但黄某虎逾期未付,黄某航等11名农民工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黄某虎于案件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劳务费。判决生效后,黄某虎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黄某航等11名农民工向平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平果法院执行团队立即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采取冻结***资金、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一系列执行措施,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其仍未履行义务。随后,平果法院执行团队要对其名下的不动产某地块进行拍卖,并已完成对该地块的拍卖前期工作,在即将进入网上拍卖程序时,被执行人黄某虎主动到法院履行判决义务。平果法院在案件执行中切实做到快送达、快调查、快执行、快兑现等“四快执行”,使农民工权益得到优先保障。
(通讯员:方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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