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东营市2018年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知识产权局、市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探索构建专利创造新模式、新机制,提高企业专利信息分析和专利战略研究能力,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权利状态稳定的高价值专利,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实施2018年专利导航项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专利导航项目分为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开展石油装备、有色金属、石油化工3个项目,由县区、开发区或高新区等自主申报承担,每个项目扶持资金约2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配套等额资金。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和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若干,每个项目扶持资金5万元。
项目采取后补助的方式,重点补助已经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并已实质性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研究的县区、开发区或高新区等项目承担单位和已实质性开展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分析和高价值专利培育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研发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管理基础良好;
2.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专职人员以及必要的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费;
3.具备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的基础,能够在人员、经费上提供保障并与专利咨询服务机构密切配合,确保导航任务顺利完成;
4.经营异常企业、不良信用企业、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的企业不得申报。
5.有明确技术需求或技术难题,并围绕该需求或难题开展专利导航分析和高价值专利培育。
我市已取得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及被认定为知识产权示范、优势、试点的企业优先入选。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专利咨询服务机构申报,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东营市2018年专利导航项目申请表》(封面盖章);
2.上年度财务报表(盖财务章);
3.专利导航工作方案;
4.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两份,于2018年3月2日前报至各县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二)初审推荐
各县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后,于3月5日前上报市知识产权局。
(三)专家评审
市知识产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专利导航项目。
(四)签署合同
1. 项目承担单位与服务机构签订正式合同后,填写《东营市2018年专利导航项目补助经费申请表》,并向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提交以下材料:
(1)试点企业及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
(2)企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委托合同;
(3)企业支付给服务机构费用的银行支付账单。
以上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原件提供单位的公章,原件经查验后自行带回。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在进行核对后,将全部材料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填写《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专利导航项目补助经费申请汇总表》,并将汇总表、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2.市知识产权局将在核对后,与项目承担单位签署合同。
(五)验收监督
市知识产权局将在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全部合同任务后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六)资金拨付
补助资金分2次拨付:合同签订后7日内拨付60%,按期完成报告并经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拨付40%。
四、成果运用
所有专利导航项目的成果归东营市知识产权局与项目承担单位共有。产业规划类导航项目的成果用于全市制定产业政策、推广经验,企业运营类的成果用于企业自身研发、经营,也可用作市局经验推广(企业保密的部分除外)。
五、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云祥 张媛媛
联系电话:8332015
电子邮箱:dy8332015@163.com
东营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2月26日
***:1.东营市2018年专利导航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