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凌云县城区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凌云县城区交通秩序管理,规范停车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顺畅,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县城区范围内不按规定停车泊位的车辆实行举报即时奖励措施,现将有关规定予以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共同维护凌云县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和畅通。
一、被举报的违停车辆必须是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举报时间范围(上午7:00至晚上22:00),所提供的照片须用水印相机拍照,照片必须3张(车辆前、后各一张,侧面一张)且应当清晰、准确反映违法停车的地点、车辆号牌、违法停车的时间等信息特征,公安交警部门经审核后可以转为处罚证据。
二、被举报的违停车辆必须发送至交警大队指定的
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