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公示
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禁止小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裱花类糕点、生食类水产品、自制生鲜乳饮品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 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禁止食品摊贩经营下列食品: 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原孝感市食药监局《关于印发孝感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的公告》,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和下列食品: (五)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其他蒸馏酒、食用酒精; (六)蛋白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固体饮料; (七)水产制品; (八)蜂产品; (九)采用冷加工生产的糕点、食品馅料; (十)冷冻饮品; (十一)速冻调制食品和速冻肉制品; (十二)发酵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 (十三)糖果制品; (十四)方便食品; (十五)边销茶、茶制品、调味茶、代用茶; (十六)国家和省规定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
(一)不经复热处理的熟食,自制生鲜乳饮品;
(二)发酵酒以外的散装酒;
(三)国家和省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
(一)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
(二)乳制品、罐头食品、瓶(桶)装饮用水、采用非固态法发酵工艺生产的白酒、配制酒;
(三)采用非物理压榨方法生产加工的食用植物油和其他食用油脂及其制品;
(四)特殊膳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