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夷陵区扶贫资金项目备案的通知
总路咀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2017年夷陵区扶贫资金项目备案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对你镇上报的夷陵区扶贫项目60万元予以备案。望接此通知后,请你镇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和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有关管理规定,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加快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切实做好项目督办、检查、验收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实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专此。
附: 团扶组办发〔2018〕31号 *** 夷陵项目备案表.xls
二O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团风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