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撤销山东库顺辉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听
山东库顺辉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
马奎申请撤销山东库顺辉贸易有限公司2014年11月18日设立登记的投诉,现已核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拟撤销山东库顺辉贸易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告知如下:
2019年7月9日,马奎向我局投诉山东库顺辉贸易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注册,将其登记为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申请撤销该公司2014年11月18日的设立登记。
经我局核查,公司登记企业信息中的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2019年7月19日,我局对山东库顺辉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288号恒昌大厦2304-01进行实地检查,该公司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山东库顺辉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委托代理人高园园以及监事、股东樊世刚无法取得联系。2019年9月25日,我局在山东政务服务网、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和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事大厅LED大屏幕发布《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情况的公示》,对上述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45天,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书面提出异议。经征询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济南市税务局市中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提出书面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有关规定,拟撤销山东库顺辉贸易有限公司2014年11月18日的设立登记。
根据有关规定,对拟作出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山东库顺辉贸易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本局依法公告送达,公告期为15日。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可以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吴忠军、李健
联系电话: 0531-82078968、81751911
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12月16 日